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四)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扫描件;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扫描件; (3)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扫描件; (4)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扫描件;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扫描件; (6)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建筑资质办理企业资质申报流程
1.建筑企业准备好建造师注册、申请资质序列中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施工人员,社保在本单位缴纳后,住建部门在申报系统会看到所有人员社保信息。
2.注册住建部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人员身份证明和职称证书附件材料上传到系统。
3.填写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简历和相关证明。
4.填写建筑企业法人代表简历。
5.检查资料无误后开始正式申报。
6.区住建部门审核,并受理。
7.市级住建部门审核,资质许可通过后,网上公示公告,返回审批结果。
8.目前建筑资质证书都是电子版,和纸质版一样,同样具备法律效益。
9.建筑企业到住建部门网站申请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下载电子版。